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二级及以上)、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资产评估备案证明。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线性工程(公路、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上物清点评估服务业绩。 |
财务要求 |
不要求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或资产评估师证书;担任过至少1个线性工程(公路、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上物清点评估服务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